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证明材料有: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相关资料图)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8周岁以上的人口应上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二、外地户口迁入的办理流程有:
1.应分清不同类型分别准备所列不同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2.当事人可持户口准迁证(第二联)和被迁移人户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3.当事人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找法网提醒您,凡在市区购买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拥有房产同时具备稳定性生活来源,要求迁移户口的,凭房产证,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以及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同意接收入户的证明材料以及生活来源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单位核章的工资单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调查核实后,经分局审核,报市局户政科审批后发给户口准迁证。
三、委托他人办理户口迁移可以,提供相关证明和委托文件即可;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要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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